近年来,我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思路与模式更加科学、有序,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。但风险依然存在,食品安全需要科技界、企业界、政府监管部门及消费者等多方力量共同治理、通力合作,从原料、生产、加工、销售等全过程加强监管,保障食品安全生产,共同维护舌尖上的安全。
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。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首提“四个最严”的要求,即:用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,确保广大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2015年,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出台,并于2018年和2021年分别进行修订,法律文本不断完善,最终全面覆盖食品生产、加工、销售、服务等各环节。2019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》,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,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。此后,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建立,食品抽检实现4批次/千人的目标,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控制,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。
食品抽检作为食品安全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制度,是发现食品安全风险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、强化食品安全预警的重要措施,党的十八大以来,除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4.7%外,其余年份一直稳定保持在95.0%以上。尤其自2017年以来,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合格率均保持在97%以上的高位水平。
2013年至2020年,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超过168万件,各级人民法院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近7万件。
食品安全标准是生产经营者基本遵循,也是监督执法重要依据。10年来,国家卫健委组建含17个部门单位近400位专家的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,坚持以严谨的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,建立了程序公开透明、多领域专家广泛参与、评审科学权威的标准研制制度。依据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,国家卫健委牵头将原来分散在15个部门管理、涉及食品的近5000余项相关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,截至今年8月,已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455项,包含2万余项指标,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、从生产加工到产品全链条、各环节主要的健康危害因素。
加强监测可以让重要的食品安全隐患提早得以识别和预警,国家卫健委建立了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、食源性疾病监测两大监测网络以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。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已覆盖99%的县区,食源性疾病监测已覆盖7万余家各级医疗机构。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食品类别涵盖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粮油、蔬果、蛋奶、肉禽、水产等全部32类食品。